為切實做好
?2025年全市中小學校
放暑假前后的各項工作
根據省、市有關要求
永州市教育局發布了放假通知
具體的內容如下
一、放假和開學時間
根據永州市教育局《關于做好全市中小學(幼兒園)2025年暑期有關工作的通知》安排,本學期全市中小學校放暑假時間為:7月5日(含中職學校、特殊教育學校、幼兒園,普通高中學校因高考、學考、中考影響教學進度的,可根據教學實際延遲一周放假)
2025年秋季學期開學時間為:8月31日報到,9月1日正式開學。
各縣市區(管理區)中小學、幼兒園暑假時間如有調整,可由縣級教育主管部門結合本地實際提出具體意見,經同級人民政府審核同意后執行,并報市教育局備案。
二、扎實做好學校期末工作
各校要統籌做好放假安排和教育教學工作,確保學期各項教育教學任務順利完成。要合理安排期末復習,不得隨意調整、增減課程內容,不得超標超前學習,不得擠占德育、體育、美育、勞動教育、綜合實踐活動課時,不得突擊布置過量作業,不得提前結課放假,不得進行專門應對考試的模擬訓練。要上好心理健康課,關注學生情緒變化,心理健康輔導室要常態化保持開放,切實緩解學生的心理壓力和焦慮情緒。
三、嚴格規范辦學行為
加強考試管理,切實按照國家和省里相關文件精神,規范期末考試。加強作業管理,嚴格落實“雙減”政策,嚴禁增加學生作業負擔。嚴禁違規補課,嚴禁在職公辦教師參加社會培訓機構補課活動,嚴禁教師有償家教家養。各民辦學校要嚴格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規范民辦義務教育發展的意見》(廳字〔2021〕15號)要求,進一步完善招生辦法,切實規范招生入學行為。
四、加強校外培訓治理
整治違規培訓,聯合有關部門嚴厲打擊暑假期間違規開展學科培訓、無證無照培訓等違法違規校外培訓行為。做好安全防范,加強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的培訓教材、培訓收費、從業人員、消防安全、資金等方面的監管,確保暑假期間非學科類校外培訓安全穩定。做好宣傳引導,各地各校要引導學生、家長樹立科學的教育觀,在暑假期間自覺抵制參加學科類校外培訓,理性選擇非學科類校外培訓,通過全國監管平臺購課消課,不超期限、超金額繳納培訓費用。
五、加強校園安全管理
暑假期間,學校要實行校園封閉式管理,落實值班值守制度,暢通信息報送渠道。校車一律停運封存,年檢、保養等特殊情況需啟用校車的,先報批后啟用。暑假期間和秋季開學前,要組織開展校舍、圍墻、水電及燃氣等基礎設施設備的安全隱患排查和整改,加強人防、物防、技防設施設備維護與保養,確保運行正常。
六、抓好學生暑期教育
放假前,學校要采取各種方式對學生進行防溺水、防性侵、防欺凌、心理健康、交通安全、食品安全等安全教育。要加強家校聯系,通過微信、電話、短信、家訪等方式,提醒家長或監護人加強假期對學生的安全教育和監管;引導家長正確看待孩子成長教育,合理安排休息、娛樂和學習時間,善于發現孩子的有益興趣愛好,不盲目報各類補習班,興趣班,培養孩子積極向上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
七、強化控輟保學工作
暑假期間,各中小學校要加大控輟保學工作力度,強化學校主要負責人、班主任和科任教師的責任,對有輟學苗頭的學生要開展針對性的說服教育工作;要組織廣大教師對留守兒童、脫貧家庭和監測對象家庭子女、殘疾兒童、困境兒童、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孤兒等特殊群體學生進行家訪,關愛特殊群體學生,確保新學期義務教育適齡孩子全部入學。
八、防止各類升學炒作
各校要堅持正確的育人導向和教育政績觀,堅決糾正片面追求升學率特別是名校錄取率的傾向,不得發布或以喜報、賀信、業績匯報等形式炒作中、高考“狀元”“高分考生”“升學率”等相關信息。各初高中學校要加強對教職員工、學生、家長進行相關政策和要求的宣傳解讀,做好教育引導和管理工作,防止各類自媒體宣傳炒作。要防止校外培訓機構、家長委員會等組織的炒作行為,杜絕各類媒體在采訪報道中出現中、高考“狀元”及其輔導教師。
九、科學謀劃新學期開學工作
開學前,各校要組織教職工按時到崗,提前謀劃新學期工作,做好各項準備。各地各校要在放假前和開學前,集中開展師德師風教育,結合實際抓好教師暑期學習培訓。要認真研究謀劃秋季學期開學工作,切實做到規范招生、陽光招生,并提前做好教學安排、課程計劃、教師教材到位等各項準備工作,確保新學期開學工作順利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