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日報訊(記者 黃玲玲)為加快推動我市文化、生態、旅游產業深度融合,全力打造國家文化生態旅游名城,1月10日,市政府辦公室印發了《關于促進永州市旅游發展的十條措施》(以下簡稱《措施》)。
《措施》包括強化旅游資源統籌管理、鼓勵社會資本參與建設、深化景區運營機制改革、加強文旅品牌創建營銷、積極開展文旅節慶活動、大力發展研學旅行、支持發展康養旅游、整合開發旅游文創商品、扶持旅游行業做大做強、強化保障措施這十個方面。
強化旅游資源統籌管理。對全市旅游資源實行分級管理,建立全市重大文旅項目庫。對全市核心旅游資源及重大文旅項目的開發,由市級統一評估,縣市區具體實施。
鼓勵社會資本參與建設。社會資本參與全市文旅項目建設,由受益財政給予獎勵。對于社會資本總投資額較大項目,可優先申報政府專項債支持,可優先申請納入省市重點建設項目管理。
深化景區運營機制改革。做大做強市文旅發公司,以市文旅發公司為平臺整合全市旅游資源,推動國有景區所有權、管理權、經營權分離。鼓勵引進國際品牌企業、大型央企省企和知名文旅企業落戶永州并參與景區運營。
加強文旅品牌創建營銷。全力打造“千年打卡地·此處是瀟湘”的總體品牌,各縣市區、景區(點)圍繞總體品牌打造各具特色的子品牌,形成品牌矩陣。
積極開展文旅節慶活動。大力抓好全市連續性品牌活動,推進“一縣一品”建設,每個縣市區打造一個省內外知名的文旅節慶活動品牌。每年召開一次全市旅游發展大會,由市人民政府主辦,相關縣市區承辦。
大力發展研學旅行。對當年新評為國家級、省級研學旅行基地(營地)進行獎勵。對組織外地學生來永研學的,參考“引客入永”獎勵標準,進行獎勵。開展“百萬學子研學永州”活動。
支持發展康養旅游。鼓勵在本市建設的康養旅游基地,鼓勵全市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對獲得“勞動模范(先進工作者)”“五一勞動獎章”“三八紅旗手”等群體,定期組織康養旅行。
整合開發旅游文創商品。打造“顯火永州”文創公用品牌,列入全市品牌矩陣,將“永州之野”“顯火永州”“湘江源”等品牌統一由市文旅發公司策劃運營。
扶持旅游行業做大做強。鼓勵“永州人游永州、湖南人游永州、兩廣人(廣東、廣西)游永州”,鼓勵全市機關、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黨建、工會和公務活動,通過政府購買服務形式,由旅行社安排交通、住宿、餐飲、會務等事項。
強化保障措施。市級財政設立旅游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縣市區財政設立相應專項資金,旅游獎勵資金在旅游發展專項資金中列支。組建永州旅游發展智庫,加強文旅人才培養力度,市內各大高校、各縣區職業中專定向培育、輸送文旅人才,為全市旅游發展提供智力支撐。
- 關于印發《永州市促進旅游發展十條措施》的通知2022-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