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貸款申請
(一)個人貸款。申請人持《就業失業登記證》或《復員轉業退役軍人證》或《高校畢業證》(兩年以內畢業)或《返鄉創業證明》或就業困難人員或《刑釋解教人員》有關證明,到永州市就業服務管理局就業服務大廳向小額貸款擔保中心提出申請,并填寫《創業擔保貸款申請審批表》(一式兩份)。
(二)勞動密集型小企業。持《營業執照》副本、《稅務登記證》副本,向小額貸款擔保中心提出申請,并填寫《勞動密集型小企業創業擔保貸款申請審批表》(一式兩份)。
二、貸款資格審查
小額貸款擔保中心經辦人員對貸款申請人提供的原件及復印件進行資格審查。審查的內容是:
(一)個人貸款
1、申請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證》、《戶口簿》;
2、《就業失業登記證》或《復員轉業退役軍人證》或《高等院校學生畢業證》(兩年以內畢業)或《殘疾證》或《失地證明》或《返鄉創業證明》;
3、申請人的家庭貸款記錄;
4、自籌資金證明及營業執照副本原件;
5、創業培訓合格證書;
6、經營場地租賃合同(協議);
7、屬于合伙經營的應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民政部門出具的合伙經營證明材料。
(二)勞動密集型小企業貸款
1、營業執照副本;
2、稅務登記證副本;
3、招用的符合創業擔保貸款申請條件人員的有效證件;
4、職工花名冊(企業蓋章);
5、企業與招用的符合創業擔保貸款申請條件人員簽訂的勞動合同;
6、企業為職工繳納社會保險的記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蓋章);
7、企業工資支付憑證(工資表企業蓋章)。
三、就業再就業項目評審
小額貸款擔保中心對貸款申請對象進行資格審查確認后,組織有關人員對經營場地進行實地調查和項目評審,評審確定后,在《創業擔保貸款申請審批表》上簽署意見,并出具對就業再就業項目認可的《創業擔保貸款調查評估報告》、《創業擔保貸款項目評審意見書》。
四、貼息申請
申請人從事微利項目個體經營的,需填寫《創業擔保貸款微利項目財政貼息申請表》,申請人在貼息申請人欄內,當場簽名并按手印。勞動密集型小企業貸款需填寫《勞動密集型小企業創業擔保貸款財政貼息申請表》。
五、擔保審核
(一)小額貸款擔保中心收到由符合反擔保條件人員提供的以工資為反擔保的有關資料后,對反擔保人的主體資格和擔保能力進行調查核實,要求反擔保人出具擔保書,提供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工資薄原件和復印件、工資收入證明,反擔保人單位出具的證明,出具的證明必須加蓋單位公章、法人代表人簽名,有單位聯系電話、擔保書由反擔保人到小額貸款擔保中心當場簽名并按手印,反擔保人屬零、冷兩區公務員或財政全額撥款和差額撥款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需零、冷兩區的財政局同意簽出意見。對符合條件的,小額貸款擔保中心出具擔保書。
(二)符合條件的個人或勞動密集型小企業以抵押、質押形式進行擔保貸款的,由個人或勞動密集型小企業向經辦銀行提交抵、質押物清單相關證件和有權處理人同意抵、質押的證明,由銀行審查并做出授信貸款額度。
六、擔保審批
小額貸款擔保中心經辦人對申請人身份資格、個人誠信記錄、經營場所等進行調查綜合,出具審核意見,經小額貸款擔保中心負責人核準后,報分管領導進行復審并提出復審意見。
七、財政審批
貸款申請人將申請材料于每周二、周四報送到市財政局金融與債務科審核,市財政局收到貸款申請材料后,對貸款申請材料的完整性、真實性及程序合法進行審核,符合規定條件的出具貼息意見。
八、銀行核貸
符合條件的個人和反擔保人憑上述手續和資料到經辦銀行申請創業擔保貸款,申請人提供身份證原件、個人私章,反擔保人提供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經辦銀行憑小額貸款擔保中心出具的擔保書,與申請人和反擔保人當面簽署《借款合同》和《擔保合同》,并按有關信貸規定辦理貸款發放手續。
辦公地點:瀟湘大廈永州市就業服務管理局就業服務大廳
辦公電話:0746-8440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