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永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根據實名舉報,依法查處了永州某醫療器械有限公司及其經營部(祁陽縣某醫療科技經營部)經營假冒尿液試紙案,查實涉案產品數量400瓶,扣押違法產品65瓶,涉案貨值54031元?!?/p>
2016年3月22日,永州市食藥監局接到實名舉報,反映永州某醫療器械有限公司涉嫌經營假冒第Ⅱ類醫療器械“HT尿液試紙”。根據舉報,該局行政執法人員對該公司進行了現場檢查,發現舉報反映的涉案產品有兩個批次、庫存8瓶,并經調取進貨票單和銷售單,此兩個批次產品分別于2015年9月、12月分兩次購進,共400瓶,已銷售到各醫療機構392瓶(后對各醫療機構扣押和召回57瓶)。為核實所查獲的兩個批次“HT尿液試紙”的真偽,該局安排專人到產品標稱的生產企業所在地的市食品藥品監管部門進行協查。經查,所扣兩個批次的“HT尿液試紙”為假冒產品(其制售假冒該尿液試紙的企業正被當地公安部門查處)。因此,該公司及其經營部存在經營假冒“HT尿液試紙”的違法行為。其涉案貨值54031元,違法所得46713元?!?/p>
該公司及其經營部經營假冒第Ⅱ類醫療器械“HT尿液試紙”的行為,違反了《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第四十條的規定。依據《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第六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給予該公司及其經營部以下行政處罰:一、沒收所扣押的假冒“HT尿液試紙”65瓶;二、沒收違法所得46173元;三、處以貨值金額10倍的罰款,計人民幣540310元。罰沒款合計人民幣587023元。(永州市局 何平文、駱海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