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湖南省環境監測中心站提供的監測統計結果,按照環保部《城市環境空氣質量排名技術規定》(環辦〔2014〕64號)的要求,2016年1月,我省14個市州所在城市環境空氣質量排名情況如下:
按照《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2016年1月份,我省14個城市環境空氣質量達標天數比例范圍在29.0%~86.7%之間,平均達標天數比例為59.8%;平均超標天數比例為40.2%,其中輕度污染占27.3%,中度污染占10.1%,重度污染占2.8%,無嚴重污染天氣。影響城市環境空氣質量的主要污染物是細顆粒物(PM2.5)。
圖1 全省14個城市日空氣質量級別分布
與2015年12月相比,全省14個城市環境空氣質量平均達標天數比例下降8.2%。除岳陽、益陽、郴州和永州4個城市環境空氣質量平均達標天數比例分別上升了9.7%、11.0%、6.5%和3.3%以外,其余10個城市環境空氣質量平均達標天數比例均有所下降,降幅在3.2%~41.3%之間。主要污染物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與2015年12月持平;可吸入顆粒物、臭氧、一氧化碳和細顆粒物的月均濃度分別上升了6.4%、8.6%、5.9%和10.9%。
與上年同期相比,全省14個城市環境空氣質量平均達標天數比例上升了35.4%,其中除常德達標天數比例下降12.9%外,其他13個城市達標天數比例均有所上升,升幅在7.0%~56.7%之間。主要污染物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顆粒物和細顆粒物月均濃度分別下降了51.1%、25%、30.1%、27.6%;一氧化碳日均值第95百分位數濃度下降10%,臭氧日最大8小時平均第90百分位數濃度下降6.2%。
按照城市環境空氣質量綜合指數評價,1月份空氣質量相對較好的是永州市,相對較差的是株洲市。
表1 1月份14個市州城市環境空氣質量綜合指數排名
備注:《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評價項目為PM10、SO2、NO2、CO、O3和PM2.5六項。綜合指數越大,表明綜合污染程度越重,環境空氣質量越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