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提高農村五保分散供養標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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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5-18 17:06
- 來源: 永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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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政辦函〔2015〕51號
永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提高農村五保分散供養標準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各管理區,永州經濟技術開發區,市直各單位:
根據省民政廳的安排部署,為進一步提高困難群眾的救助水平,經市人民政府同意,我市農村五保分散供養標準由2640元/年提高到2900元/年,從2015年1月1日執行。
特此通知。
永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5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