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永州市2015年度食品藥品安全監管新聞發布會召開,公開曝光了2015年稽查打假5大典型案例。
1. 永州市蔣某、毛某、王某未取得《醫療器械生產許可證》從事定制式固定義齒生產加工活動案
根據舉報,永州市食藥監局聯合公安機關于2015年8月19日上午成功查獲一隱藏于冷水灘區零陵南路1515號商住樓1樓、2樓無證生產銷售定制式固定義齒窩點。經過調查核實,當事人不能提供合法有效的《醫療器械生產許可證》,當事人涉嫌未經許可從事定制式固定義齒生產加工活動,涉案貨值11970元,依據《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第六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給予當事人以下行政處罰:一、沒收用于違法生產義齒的儀器設備;二、沒收違法所得:11970.00元;三、并處貨值金額10倍的罰款:119700.00元。
2. 永州市某特產店經營添加藥品“西地那非”的“異蛇鞭酒”和“朝陽旭日精品養生酒”案
2014年10月24日,永州市食藥監局對永州市某特產店經營的“異蛇鞭酒”和“朝陽旭日精品養生酒”進行了執法抽檢,上述兩個產品經食品檢驗機構檢驗,均檢出“西地那非”。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條和《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第三條第二款的規定,給予當事人:一、沒收違法所得850元;二、處以50000元的罰款。同時,將該案移送公安機關。目前,檢察機關已將該案向法院提起了公訴。
3. 冷水灘區黃泥井市場唐某等14人涉嫌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2015年11月6日,冷水灘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聯合區公安分局成功將冷水灘區黃泥井市場14個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窩點摧毀,現場查扣疑似工業松香60多公斤,脫毛后的鴨子100多公斤。經查實,14名犯罪嫌疑人近年來,一直利用工業松香脫毛加工鴨子,經對松香和加工銷售的肉鴨送法定技術檢驗機構檢驗,均含有有毒有害物質成分,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涉嫌生產有毒、有害食品。2015年11月6日,冷水灘區公安分局對14名涉案人員依法刑事拘留。2016年1月13日,冷水灘區人民法院依法對14名犯罪嫌疑人進行宣判,分別處以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并處罰金三千元。
4. 皖籍機動車車主張某采購無標識、無資質冷凍食品案
2015年11月22日,皖籍張某(車主)用重型半掛牽引車拉載約32噸冷凍肉品從廣東出發,準備運送至湖南長沙,當晚十一點左右,被在二廣高速湖南收費站進行例行檢查的高速交警截獲,經交警初步查明,所載貨物為無中文標識冷凍肉品,不能提供貨物的有效資質證明文件。隨后湖南省高速交通警察局永州支隊藍山大隊將該案移交藍山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處理。藍山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通過調查,依法對皖藉車主張某進行了如下行政處罰:(一)沒收無任何資質證明文件的不合格冷凍肉品四噸;(二)并處以人民幣伍萬元整(50000.00)的罰款。
5. 新田縣某專科醫院從無藥品生產經營資格的企業購進藥品案
新田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于2015年4月9日對某專科醫院藥房檢查時發現,該院在2015年3月27日購進的頭孢氨芐膠囊、炎可寧片、鹽酸左氧氟沙星膠囊無銷售收入。經核查,上述三種藥品現場不能提供加蓋公章的業務人員的身份證、委托書、供貨方開具的合法有效票據等相關資料,當事人的上述行為涉嫌從無藥品生產經營資格的企業購進藥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八十條的規定,對該院給予了如下行政處罰:(一)沒收違法購進的藥品;(二)處以該批藥品貨值金額二倍罰款計18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