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冷水灘區2016年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工作方案出爐,今年的招生入學有哪些新的政策,小編給家長們梳理了下,一起來看看吧!
基本原則
1、“就近、劃片、免試入學”原則。各校要根據教育局劃分的招生區域進行招生,任何學校(含民辦學校)不得組織任何形式的招生入學考試,確保每個適齡兒童(少年)相對就近入學,平等享受良好教育。
2、“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各學校要及時公布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相關信息,將具體政策、招生計劃、劃片范圍、報名條件、招生程序、錄取結果、查詢方式、監督舉報等全部公開。
招生辦法
(一)小學招生
1、入學年齡
凡2010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年滿六周歲的適齡兒童,必須入學接受規定年限的義務教育。未達到法定年齡的兒童不得提前入學。
2、招生區域及規定
根據學校的規模、分布以及生源情況,統籌劃分招生區域,各小學原則上只能在劃定的區域內招生。城區小學招生區域以《關于調整城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區域的通知》(冷教通〔2014〕31號)文件為準,農村小學以所在鄉鎮為招生區域。
3、招生計劃
各小學要嚴格執行招生指令性計劃(城區小學招生計劃見附件1),不得隨意突破,保證適齡兒童100%免試就近入學。
4、入學須提交的材料
(1)劃片區域內有房產的須提供:公安部門核發的兒童隨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同戶、同住的戶口本;與戶籍情況一致的住房產權人的房產證或購房合同(含契稅發票、水電繳費單);入學申請書。非本區戶口的,除提交以上材料外,還須提供戶口所在地縣、區級教育行政部門出具的同意外出就讀的證明。
(2)外來經商人員隨遷子女須提供:具有全家戶籍信息的戶口本;工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及納稅證明; 房屋租賃協議及租住地社區提供的居住證明;戶口所在地縣、區級教育行政部門出具的同意外出就讀的證明;入學申請書。
(3)進城、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須提供:具有全家戶籍信息的戶口本;父母(一方或雙方)一年以上的用工合同(2015年8月31日以前)及工資清單(2015年6月至2016年5月);房屋租賃協議及租住地社區提供的居住證明、養老保險憑證;入學申請書。非本區戶口的還須提供戶口所在地縣、區級教育行政部門出具的同意外出就讀的證明。
(4)城區拆遷戶子女須提供:具有全家戶籍信息的戶口本;拆遷證明材料(這類人員可選擇原住所或安置地就近入學)。
5、錄取方式
若學區范圍內適齡少年兒童總量未超過學校的招生計劃,由學校全部接納。若學區范圍內適齡少年兒童總量超過學校的招生計劃,則由學校按以下順序接收學生;超出計劃未被錄取的學生,由區教育局就近分配學位。
第一類:父母房產(如果是多人持有產權份額,其父母房屋產權份額須高于51%)、學生戶籍均在學區內;
第二類:學區內房屋產權所有人為學生本人,且學生戶籍在學區內;
第三類:(外)祖父母房產、戶籍均在學區內,學生戶籍報生在(外)祖父母戶籍上,且學生父母無房產;
第四類:學區內房屋產權所有人為學生父母或學生本人,學生戶籍不在學區內;
第五類:學生父母無房產但租住在學區內的廉租房等公房內,且學生及其父母的戶籍在學區內;
第六類:能提供用工合同、社會養老保險憑證等材料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
第七類,其他情況。由區教育局根據學位情況協調解決。
6、時間安排
(1)入學信息錄入(5月15日前)
各幼兒園在幼兒學籍系統錄入本園適齡兒童入學信息。未入園的適齡兒童由家長或監護人到教育局基礎教育股提交就讀申請報告,由教育局統一安排入學信息錄入。
(2)提交資料( 5月 20日以前)
適齡兒童父母及其他法定監護人向適齡兒童所讀幼兒園提交就讀小學的申請書及所需的相關材料,再由各幼兒園匯總后于5月20日前交區教育局基礎教育股(匯總表紙質和電子檔各一份,紙質表要加蓋公章,匯總表在冷區幼兒信息管理群群共享下載)。
(注:未在本區內幼兒園就讀的適齡兒童由父母及其他法定監護人攜相關資料在7月20日前到區教育局基礎教育股登記辦理入學手續)
(3)材料審核(7 月20 日以前)
各幼兒園將適齡兒童提供的申請材料在規定時間內交審核小組(審核小組成員由區教育局紀監室、基礎教育股、民辦教育管理辦公室及各小學相關人員組成)進行審核,確定各小學招生范圍內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人數及名單。
(4)公布名單(8月底)
教育局在各小學公布該校2016年度秋季小學一年級新生入學名單。
(5)入學(9月1日)
適齡兒童攜戶口本、預防接種證等相關證件到預錄學校報名入學。
(二)初中招生
1、招生方式
實行小學劃片對口招生,各初中學校限招本校對口小學小六畢業生。
2、招生區域及規定
(1)農村中學以鄉鎮區域為招生轄區,城區中學按區教育局界定的區域招生,區域的界定按冷教通〔2014〕31號文件執行。
(2)部分初中學校招生規定:珊瑚學校初中部限從本校小學畢業生中招收三個教學班;十八中初中部限招本校小六畢業學生;普利橋中學、黃陽司中學、嵐角山中學等三所初中學校限招該校所在鎮戶籍學生;京華中學、李達中學原則上只招轄區內學生,為推進名校發展戰略,京華中學、李達中學可招收適量特色班,兩校在7月1日前制定好特色班招生工作方案,上報區教育局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后方可實施。
3、招生計劃
初中學校招生要嚴格執行招生指令性計劃(具體見附件2),保證轄區內小學畢業生100%免試就近入學。
(三)民辦學校招生
1、公布招生計劃和方案
各民辦學校要根據學校的實際情況核定招生計劃、制定招生方案,招生工作方案經教育局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批準后方可組織實施。對于不上報招生工作方案的、違規招生和超計劃招生的不予注冊學籍。
2、招生規定
民辦學校主要招收本區內適齡兒童(少年)入學,如有富余學位和具有寄宿條件的,根據湖南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規范普通中小學辦學行為的規定》(湘教發〔2009〕36號)要求,在征得學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同意“準出”和外地教育行政部門同意“準入”并報市教育局同意后方可跨區域招生,外縣區學生招收比例不得超過10%。
3、規范招生程序
民辦學校采取面談招生錄取方式進行招生,面談要結合本校辦學理念與辦學特點,通過活動考察、面談交流等方式,從行為習慣、學習習慣、團隊合作、實踐能力、身心素質、興趣愛好、家庭教育等方面選擇符合條件的學生。嚴禁舉行任何形式的學科知識考試和測試,面談要邀請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基教、紀檢及家長代表參加,自覺接受監督。
(四)殘疾少年兒童入學
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適齡殘疾兒童、少年,由相應學校安排隨班就讀,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