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16年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工作的通知》(下稱《通知》)已經下發,對2016年重點高校在我省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的三個計劃——國家專項計劃、地方專項計劃、高校專項計劃做出細則規定,農村學生在高考錄取時可降20分錄取。
1【國家專項計劃】 生源不足時,適當降分投檔錄取
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劃(簡稱國家專項計劃)由中央部門和地方本科一批招生為主的學校承擔,招生計劃數由教育部安排確定。
我省國家專項計劃招生實施區域為集中連片特殊困難地區縣(市)、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共計40個縣(市)。考生具有我省實施區域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和當地高中連續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符合今年統一高考報名條件、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具有當地戶籍的,均可報考。
對有政審、面試、體檢等特殊招生要求的高校或專業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錄取,其他院校、專業安排在本科提前批之后、本科一批自主招生投檔前進行。錄取分數線原則上不低于招生學校所在批次科類錄取控制分數線。
生源不足時(需要政審、面試、體檢等特殊招生要求的高校或專業除外),由省教育考試院通過網絡和媒體統一向社會公布院校招生缺額,組織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填報一次征集志愿。仍生源不足時,可適當降分投檔錄取(即在投檔線下20分以內按志愿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2【地方專項計劃】 最多降20分錄取
農村學生專項計劃(簡稱地方專項計劃)招生由我省所屬本科一批高等院校(湖南師范大學、湘潭大學、長沙理工大學、湖南農業大學、中南林業科技大學、湖南中醫藥大學、南華大學、湖南科技大學等8所)負責實施。省教育廳商有關部門和高校后編制分專業招生計劃,招生計劃原則上不低于各承擔高校本科一批招生規模的3%。
在我省戶籍制度改革實施之前(2015年12月31日前),具有我省農業戶口且符合今年統一高考報名條件的考生均可報考。我省農村學生專項計劃錄取安排在本科一批平行志愿錄退結束之后、本科一批征集志愿前進行,設5個學校的平行志愿和1個“學校服從”志愿。錄取分數線原則上不低于招生學校所在批次科類錄取控制分數線。如按“學校服從”志愿投檔后仍生源不足時,可適當降分投檔錄取(最多降20分,降分投檔以考生第一次填報的志愿為依據)。
3【高校專項計劃】 錄取分數原則上不低于錄取控制線
農村學生單獨招生(簡稱高校專項計劃)由教育部直屬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試點高校承擔,招生計劃由招生學校依據教育部要求制定,不少于本校年度本科招生規模的2%。
我省實施高校專項計劃的區域為茶陵縣等51個縣(市、區)。符合的考生可按照招生學校要求,于4月25日前在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完成報名申請。我省于5月9日前完成考生報名相關條件審核并進行公示。
高校專項計劃錄取安排在本科提前批之后、本科一批平行志愿投檔前進行,錄取分數線原則上不低于招生學校所在批次科類錄取控制分數線。
湖南省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劃實施區域
一、集中連片特殊困難地區(37個)
武陵山區(31個)新邵縣、邵陽縣、隆回縣、洞口縣、綏寧縣、新寧縣、城步苗族自治縣、武岡市、石門縣、慈利縣、桑植縣、安化縣、中方縣、沅陵縣、辰溪縣、麻陽苗族自治縣、新晃侗族自治縣、溆浦縣、芷江侗族自治縣、通道侗族自治縣、會同縣、靖州苗族侗族自治縣、新化縣、漣源市、瀘溪縣、鳳凰縣、保靖縣、古丈縣、永順縣、龍山縣、花垣縣
羅霄山區(6個)茶陵縣、炎陵縣、宜章縣、汝城縣、桂東縣、安仁縣
二、集中連片特殊困難地區外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地區(3個)
平江縣、新田縣、江華瑤族自治縣
湖南省農村學生單獨招生實施區域
1、株洲(2縣):茶陵縣、 炎陵縣
2、衡陽(1縣):祁東縣
3、邵陽(8縣、市):武岡市、新邵縣、邵陽縣、隆回縣、洞口縣、綏寧縣、新寧縣、城步苗族自治縣
4、岳陽(1縣):平江縣
5、常德(1縣):石門縣
6、益陽(1縣):安化縣
7、郴州(4縣):宜章縣、汝城縣、桂東縣、安仁縣
8、張家界(4縣、區):武陵源區 、永定區、慈利縣、桑植縣
9、婁底(3縣、市):漣源市、新化縣、雙峰縣
10、懷化(13縣、區):鶴城區、洪江區、洪江市、中方縣、沅陵縣、辰溪縣、會同縣、麻陽苗族自治縣、新晃侗族自治縣、溆浦縣、芷江侗族自治縣、通道侗族自治縣、靖州苗族侗族自治縣
11、永州(5縣):江華瑤族自治縣、新田縣、寧遠縣、江永縣、雙牌縣
12、湘西自治州(8縣、市):吉首市、瀘溪縣、鳳凰縣、保靖縣、古丈縣、永順縣、龍山縣、花垣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