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區行政主管部門、各物業服務企業:
根據《國務院關于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實施行政許可事項的決定》(國發﹝2017﹞7號)通知要求,從1月12日起,物業服務企業二級及以下資質認定已取消,本局不再受理物業服務企業三級資質認定(包括暫定和評定)。
物業服務企業二級及以下資質認定取消審批后,本局將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制定的物業服務標準規范要求,完善物業服務企業誠信檔案和信息平臺,實行“黑名單”制度,建立以信用為核心的新型的監管制度。
永州市房產局
2017年3月22日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