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政函〔2017〕134號
永州市人民政府
關于市園林局片及濱江小學宿舍區棚改和
湘江東路、湘永路改擴建工程項目范圍內國有和集體土地上房屋征收決定的通告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國務院令第590號)、《湖南省實施<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辦法》(省政府令第268號)、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評估辦法>的通知》(建房〔2011〕77號)、永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永州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實施辦法>的通知》(永政發〔2014〕2號)、永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永州市集體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安置辦法>的通知》(永政發〔2013〕28號)及補充規定和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永州市人民政府決定征收市園林局片及濱江小學宿舍區棚改和湘江東路、湘永路改擴建工程項目范圍內國有和集體土地上房屋及建(構)筑物。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征收項目名稱:永州市園林局片及濱江小學宿舍區棚改和湘江東路、湘永路改擴建工程
二、征收范圍:永州市園林局片及濱江小學宿舍區棚改和湘江東路、湘永路改擴建工程項目范圍內國有和集體土地上房屋及建(構)筑物(具體見項目征收紅線圖)。
三、房屋征收當事人
征收人:永州市人民政府。
征收部門:永州市人民政府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辦公室,永州市國土資源局冷水灘分局。
征收實施單位:永州市園林局片區及濱江小學棚改和湘江東路湘永路改擴建項目房屋征收協調指揮部。
房屋征收部門和房屋征收實施單位應按照征收補償方案和政策規定對被征收人的被征收房屋及附屬物實施補償,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權益。
被征收人: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
四、征收補償安置方案:詳見永州市政府網、永州市房產政務網、冷水灘區政府網公布的《永州市園林局片及濱江小學宿舍區棚改和湘江東路、湘永路改擴建工程項目范圍內國有和集體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方案》。永州市政府網網址:www.yzcity.gov.cn;永州市房產政務網網址:www.yzfc.gov.cn,冷水灘區政府網址:www.lst.gov.cn。
五、被征收人行政法律救濟方式:被征收人對本征收決定不服的,可在本通告公布之日起60日內向湖南省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或在6個月內向有管轄權的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行政復議或者行政訴訟期間,不停止本通告對房屋的征收。
六、征收實施及簽約時間
簽約期限:本通告發布之日起至2017年9月30日;
征收期限: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至2017年11月30日 。
附件:1. 永州市園林局片及濱江小學宿舍區棚改和湘江東路、湘永路改擴建工程項目范圍內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安置方案
2. 永州市園林局片及濱江小學宿舍區棚改和湘江東路、湘永路改擴建工程項目范圍內集體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安置方案
永州市人民政府
2017年6月9日
關于市園林局片及濱江小學宿舍區棚改和湘江東路、湘永路改擴建工程項目范圍內國有和集體土地上房屋征收決定的通告(政函134號).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