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網長沙10月11日訊(時刻新聞記者 劉玉先 實習生 周王寧馨 盧楊屾)妥善安置職工是化解鋼鐵、煤炭行業過剩產能的關鍵和難點。今天,湖南省政府網站公布了《關于做好化解湖南鋼鐵煤炭行業過剩產能職工安置工作的實施意見》,除另有政策規定外,實施期限暫定為2016年至2020年。
《意見》明確,做好鋼鐵、煤炭行業化解過剩產能、實現脫困發展中的職工安置工作,要堅持企業主體、屬地負責、依法依規的原則,更多運用市場辦法,因地制宜、分類有序、積極穩妥地做好職工安置工作,維護好職工和企業雙方的合法權益。
根據《意見》,湖南將從五個渠道采取分類推進方式安置職工,同時通過提供職業技能培訓補貼、創業補貼、穩崗補貼以及社保補貼等支持政策,確保職工轉崗不下崗、轉業不失業。
渠道一:企業挖潛消化一批。支持企業利用現有場地、設施和技術,通過轉型轉產、多種經營、主輔分離、輔業改制、培訓轉崗等方式,多渠道分流安置富余人員。支持兼并重組后的新企業更多吸納原企業職工。對企業為促進職工轉崗安置開展的初、中級職業技能培訓,可按規定給予職業培訓補貼。支持企業開展“雙創”,利用“互聯網+”、國際國內產能合作和裝備走出去,發展新產品、新業態、新產業,在優化升級和拓展國內外市場中創造新的就業空間。
渠道二:轉崗就業一批。對擬分流職工的鋼鐵、煤炭企業,要提前摸清擬分流職工底數,了解就業需求,制訂再就業幫扶計劃。對擬分流安置人員在100人以上的,要舉辦專場招聘活動。對依法與企業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失業人員,要及時辦理失業登記,免費提供就業指導、職業介紹、政策咨詢等服務,納入當地就業創業政策扶持體系。對失業人員和長期停產職工,要普遍開展轉崗培訓或技能提升培訓,提高培訓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可按規定給予職業培訓補貼。
渠道三:扶持創業一批。對化解過剩產能企業有創業意愿的職工和失業人員,可組織開展創業培訓,有針對性地提供創業指導、項目咨詢和跟蹤服務,并按規定享受創業培訓補貼。支持創業平臺建設,積極培育適應鋼鐵、煤炭行業職工特點的創業創新載體,將返鄉創業試點范圍擴大到礦區,提高創業服務孵化能力。
渠道四:內部退養一批。對距法定退休年齡5年之內(含5年)、再就業有困難的職工,在職工自愿選擇、企業同意并簽訂內部退養協議后可實行內部退養,由企業按月發放生活費至法定退休年齡止。退養人員退養當年的內退生活費的標準,原則上由企業自行確定,但不得低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的85%,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職工大會)審議通過后,在內部退養協議中予以明確約定。從退養的第二年起,退養期間生活費標準可由企業根據經濟承受能力、工資增長、社會保險費繳費基數增長和物價變動等因素予以適當調整。
渠道五:援助服務托底一批。對就業困難人員,要建檔立卡,提供“一對一”就業援助,對與就業困難人員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并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用人單位,以及從事靈活就業的就業困難人員,按規定給予社會保險補貼。支持各地通過購買服務等方式,引導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為就業困難人員提供就業信息服務,根據服務成效按規定給予就業創業服務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