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儲糧湘聯〔2017〕98號
各有關中儲糧直屬企業,市(州)、縣糧食局,農發行二級分行、省分行營業部,相關縣級支行:
為全面貫徹落實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糧食局、財政部、農業部、農業發展銀行、中儲糧總公司《關于印發小麥和稻谷最低收購價執行預案的通知》(國糧調[2016]55號)和《國家糧食局關于在湖南省啟動2017年早秈稻最低收購價執行預案的通知》(國糧調[2017]156號)精神,現就我省落實2017年早秈稻最低收購價政策及做好早秈稻收購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準確把握政策,高度重視早秈稻最低收購價收購工作
最低收購價政策是國家穩定糧食市場、保護農民利益、促進農民增產增收的重要舉措。在預案規定執行期內,當收購價(國標三等到庫價,下同)低于國家最低收購價格時要求啟動預案,在收購價回升到最低收購價格以上時則要求停止收購。各有關部門要準確理解和把握政策內涵,牢固樹立宗旨意識、大局意識、政策意識和責任意識,既要將國家惠農政策落到實處,又要維護國家利益不受損,切實把各項政策、管理制度和工作要求落實到位,確保政策執行不走樣,確保收購糧食數量真實和質量良好。各有關部門要加強政策宣傳,嚴格按照《小麥和稻谷最低收購價執行預案》(以下簡稱《預案》,附件1)的要求,指導督促指定收儲庫點不折不扣地執行好早秈稻最低收購價政策。
二、嚴格執行政策要求,嚴把最低收購價啟動和停止關
各指定收儲庫點要全面、準確把握政策,嚴格按《預案》要求實施收購。2017年最低收購價指定收儲庫點實行“一次申報、分區域分批次公布指定庫點啟動”的方式。為合理利用倉容,確保有序收購,指定收儲庫點原則上按照先中儲糧直屬企業、其他央企和國有獨資地方糧食企業、其次國有控股地方糧食企業、再次其他性質企業依次順序審批啟動收購。收購啟動前,中儲糧直屬庫、糧食行政管理部門、農發行分支機構要共同督促指定收儲庫點做好倉容、設施設備、檢化驗儀器、“一卡通”系統配備、人員等準備工作,并對指定收儲庫點進行空倉核驗和其他各項準備工作驗收,對于民營企業還要對抵質押、推薦函、擔保、派駐人員等相關情況進行審核,審核達標的方可啟動收購,審核不達標的堅決不能啟動收購。近三年在執行國家政策性收儲、出庫過程中有劣跡的企業,一律不得啟動最低收購價收購。
根據當前各級儲備糧輪換收購進度,結合當地區域內農民待售余糧情況,本次先行啟動兩批,第一批啟動庫點從8月16日起至9月30日,第二批啟動庫點從8月20日起至9月30日,當早秈稻收購價格低于最低收購價格時,本次下達的指定收儲庫點按照早秈稻最低收購價在庫內掛牌收購農民交售的早秈稻,8月16日(第二批啟動庫點為8月20日)以前和9月30日以后收購的早秈稻和預案執行期間高于最低收購價收購的早秈稻不得計入最低收購價糧食范圍(第一批指定收儲庫點見附件2,第二批指定收儲庫點另行公布)。對于本次下達的指定收購庫點未覆蓋的地區當市場收購價格低于國家最低收購價時,由當地中儲糧直屬庫會同糧食行政管理部門、農發行分支機構共同向中儲糧湖南分公司、湖南省糧食局、農發行湖南省分行申請啟動最低收購價收購,經批準后在指定區域下達后續指定收儲庫點啟動最低收購價收購。審批啟動的指定收儲庫點名單和各級儲備糧輪入企業名單由地方糧食行政管理部門一并向社會公布。對于倉容偏緊的中晚稻產區,為確保中晚稻收購倉容,已批準啟動并準備作為邊收邊調跨縣集出的早秈稻指定收儲庫點要積極通過跨縣集并將收購的最低收購價早秈稻及時轉移至倉容相對寬松的地區,避免出現早秈稻占用倉容過多導致中晚稻無倉啟動收購的局面。已批準啟動的地區當市場收購價格高于最低收購價時,應自動停止收購最低收購價糧食并向有關部門報告。
三、嚴格執行質價標準,確保國家、農民利益不受損
各指定收儲庫點、各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和農發行分支機構要加強對《稻谷》(GB1350-2009)國家標準的宣傳,積極引導和鼓勵農民在售糧前進行整曬,交好糧、賣好價,增加售糧收入。批復同意啟動的指定收儲庫點必須配備并使用質量檢測設備和清雜整理設備,原則上要達到“兩清、兩吹、多掃”,根據來糧質量情況確定是否增加清理次數,必須確保入庫糧食質量合格,未配備相關設施設備的收儲庫點一律不準啟動收購;即使已經啟動收購的收儲庫點,配備了相關設施設備但未按要求使用導致入庫糧食質量不達標的,一經發現,將嚴格按《預案》精神,責令其停收整改,整改仍不達標的,收購的不達標稻谷全部退出最低收購價收購進度和庫存統計,收回所收糧食資金以及相關費用,同時取消其最低收購價收儲資格。各指定收儲庫點必須對一線收糧檢驗人員進行國家質量標準知識和操作培訓。對于非標準品早秈稻,要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糧食局、財政部、國家質檢總局關于印發〈關于執行糧油質量標準有關問題的規定〉的通知》(國糧發[2010]178號)規定進行增扣量,對水分、雜質等超過國家標準規定的,必須經過整理達標后方可入庫儲存。等外早秈稻和非2017年生產的早秈稻,不屬于最低收購價收購范圍,不得作為最低收購價糧食收購。中儲糧直屬庫、地方糧食行政管理部門、農發行分支機構要共同加強對最低收購價早秈稻收購的監督巡查和質量監控,收購中不得出現壓級壓價、抬級抬價以及以陳頂新、以次充好、放寬質量標準收購、超標稻谷未能整理達標入庫等損害農民和國家利益的行為。
四、嚴密組織,做好早秈稻收購資金供應和管理工作
各級農發行要認真做好早秈稻收購資金計劃安排的組織供應工作,積極為各類收購主體入市收購提供信貸支持,保證具備貸款條件的國有和國有控股糧食企業資金供應。
(一)加強早秈稻最低收購價貸款的供應和管理工作。各指定收儲庫點按最低收購價收購的糧食所需貸款,由所在地中儲糧直屬庫統一向當地農業發展銀行承貸,各級農發行要提高辦貸效率,提前做好收購貸款審批工作,按照國家規定及時足額貸款,保證收購資金供應。
(二) 按規定標準發放貸款。農發行按照每百斤早秈稻收購價款130元(中等,相鄰等級之間等級差價2元/百斤)和收購費用2.5元/百斤(指收購環節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整曬費、入庫費和縣內集并費用等)的標準及時足額發放貸款。中儲糧直屬庫按2元/百斤標準向委托收儲庫點撥付收購費用,委托收儲庫點應提供增值稅專用發票或普通發票。
(三)加強收購資金支付結算管理。中儲糧直屬庫作為承貸主體要保證收購資金供應,原則上實行非現金結算,按照“一次審批、多次貸款”的原則申請貸款。所有收購糧款均由承貸中儲糧直屬庫通過“一卡通”系統,直接支付給售糧人。各級農發行與中儲糧直屬企業要嚴密監控各環節資金使用情況,加強資金管理,杜絕“打白條”行為,確保庫貸掛鉤、賬實相符,防范資金風險。
(四) 積極支持各類收購主體入市收購。鼓勵和支持有收購和貸款資格的各類收購主體隨行就市收購自主經營糧食,農發行在嚴格落實封閉運行管理措施、防控市場性收購風險的前提下,按政策規定和貸款條件積極給予支持。
五、規范操作,統一收購憑證和統計數據上報工作
各指定收儲庫點最低收購價糧收購必須通過“一卡通”系統,并使用由中儲糧湖南分公司統一印制的收購入庫憑證。
各指定收儲庫點的收購進度需按要求上報有關部門,具體報送辦法為:中儲糧直屬企業外的指定收儲庫點每日上午9:00前將前1日收購進度上報對口承貸和監管的中儲糧直屬庫。中儲糧直屬庫匯總本企業及監管指定收儲庫點收購進度后于上午11:00前上報中儲糧湖南分公司。各指定收儲庫點要每5日(逢1日、6日)將實際收購進度同時抄報所在地的市(州)或縣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和農發行。各指定收儲庫點要準確、及時、實事求是地上報最低收購價糧收購數量,不得瞞報、虛報和漏報。
六、嚴控風險,確保政策落實和儲糧安全
(一)規范收儲行為。各指定收儲庫點必須嚴把收購質量關,嚴格按照國家規定的質量標準、等級差價和水雜增扣量辦法執行,不得收購“人情糧”、“關系糧”。嚴禁以次充好、以陳頂新等違規行為。要嚴格執行最低收購價質價政策,不得人為壓級壓價損害農民利益,也不得采用價外加價、運費補貼、大戶獎勵等方式抬價搶購擾亂市場。鼓勵采取預約交糧等方式組織農民有序交糧。中糧、中紡、中航工業3家央企及縣級以上地方政府推薦的1-2家地方國有骨干企業租賃社會倉儲設施收儲糧食的,要嚴格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等四部門《租賃社會糧食倉儲設施收儲國家政策性糧食的指導意見(試行)》(國糧檢[2016]106號)和《委托收儲協議》要求,規范租賃行為,租賃費用要與中儲糧直屬企業租倉標準基本一致,并落實抵質押擔保風險防控措施,切實做到“自收、自儲、自管”,對收儲履行第一管理責任,收購期間派駐人員不得少于5人,收購結束進入保管期后派駐人員原則上不得少于3人。同時,地方糧食行政管理部門、農發行分支機構要派人進行監管,落實監管責任。
(二)規范運用收購“一卡通”系統。參與最低收購價收購的所有庫點,必須安裝中儲糧總公司政策性糧食收購“一卡通”系統,并規范使用,嚴格收購業務流程。系統安裝調試完成后,要加強對各層級人員的操作培訓,確保通過系統的規范運行,防控各環節風險。“一卡通”系統的技術支撐和設備維護由中儲糧湖南分公司協調設備提供商浪潮公司和相關配套設施單位提供保障。收購系統要求售糧人的人員信息與銀行信息相匹配,并要做到持證、持卡售糧,為便于農民順利交售糧食,中儲糧直屬企業和指定收儲庫點要通過多方渠道提前做好售糧宣傳和引導,統一制定庫區糧食入庫操作流程和公告,確保農民有序、快捷售糧。為避免因系統故障、斷電等原因造成農民無法售糧,相關單位要提前制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收購業務流程及操作規范按照中儲糧總公司《國家政策性糧食收購一卡通系統操作規范》(附件7)有關要求執行。
(三)嚴格落實有關風險防控措施。一是實行履約保證金制度。收購啟動前,地方國有糧食委托收儲庫點要根據倉容和預計收購量按照20元/噸標準向中儲糧直屬庫交納履約保證金,不能足額交納的可從收購費用中抵交。中儲糧直屬庫要將收取的履約保證金專項管理,待委托收儲庫點所收儲糧食全部順利出庫、且縣(市)聯保責任履行完畢后退還履約保證金。中央企業的直屬企業作為委托收儲庫點的,可免交履約保證金,但企業總部要出具統一的擔保函,承擔連帶責任。為強化委托收儲庫點責任,降低企業因擅自動用、丟糧壞糧給國家造成損失,從今年收購的最低價糧開始,除實行總部擔保的中央企業的直屬企業,其他委托收儲庫點須按照每儲存一年10元/噸的標準追加履約保證金,存入專戶,并實行市、縣聯保,否則不予啟動收購。地方糧食行政管理部門要支持中儲糧直屬庫落實履約保證金收取等工作。二是實行抵質押和擔保。縣級以上地方政府推薦的1-2家地方國有骨干企業的租賃庫點除了要有當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推薦函和按要求交足履約保證金外,還必須由負責推薦的地方政府指定當地企業提供第三方資產抵押、質押擔保;承擔委托收儲的非國有糧食企業要提供不低于其預計收購糧食數量之價值的有效資產抵押、質押或第三方擔保,第三方擔保必須采用資產抵押、質押的擔保方式,嚴禁采用保證的擔保方式,禁止關聯企業(個人)間的互保,嚴禁以中央事權糧油進行擔保等違法違規行為,擔保財產的價值總額不得低于資金債權或者糧食物權價值總額,抵押擔保業務以及權利質押業務必須辦理登記手續并報分公司審查備案,簽訂書面的擔保合同,為確保擔保財產和擔保合同等的合法性、有效性,辦理擔保事項須經分公司法律顧問進行審查(操作流程見附件3,抵押、質押合同樣本見附件5)。三是實行縣(市)聯保。預案啟動前,中儲糧直屬庫要與委托收儲庫點(不包括中央企業和非國有糧食企業)在市(州)或縣(市)糧食局監證下簽訂聯保合同(合同樣本見附件6)。對地方國有委托收儲企業(含該企業按規定租賃庫點)在收購、驗收、保管、出庫過程中因數量短少、質量不符造成損失,或因其他違規違紀行為造成損失的,先用委托收儲企業的所有履約保證金和政策性糧食的收購費用進行賠付,不足部分從全縣(市)范圍內其他委托企業的履約保證金中抵扣。屬湘西州、懷化市、邵陽市、張家界市的委托收儲企業,如全縣(市)不足以抵扣的,從全市(州)范圍內其他委托企業的履約保證金中抵扣。通過以上辦法賠付后仍不足以抵扣的,不足部分由市(州)(特指湘西州、懷化市、邵陽市、張家界市)、縣(市)范圍內委托收儲企業補交履約保證金解決,若委托收儲企業拒不補交,中儲糧直屬庫在保證委托收儲企業正常保糧費用開支的前提下,按一定比例從保管費用中暫扣,涉嫌違法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四是共同簽訂收購、保管合同。中儲糧直屬企業要與委托收儲庫點簽訂委托收購合同,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等。收購結束后,中儲糧直屬企業要及時與委托收儲庫點簽訂委托保管合同,明確品種、數量、等級、價格和保管、出庫責任等,作為以后安排銷售標的的相關依據。地方糧食行政管理部門、農發行分支機構要作為監管單位在委托收購和保管合同上簽章。五是共同組織驗收。收購結束后,中儲糧湖南分公司、湖南省糧食局和農發行湖南省分行要成立由三家組成的驗收領導小組,根據有關規定和“誰驗收,誰負責”的原則及時組織驗收。正式驗收以前,中儲糧直屬企業要按“滿一倉、驗一倉”的原則及時組織預驗收。正式驗收時,中儲糧直屬企業及其租倉庫點和中糧、中紡、中航工業3家央企及縣級以上地方政府推薦的1-2家地方國有骨干企業租賃社會倉儲設施收購的糧食數量、質量,由中儲糧湖南分公司組織驗收;委托收購企業收購的糧食(不含其租倉收購部分),數量由中儲糧直屬庫、地方糧食行政管理部門、農發行分支機構共同驗收,質量由中儲糧湖南分公司會同省糧食局和農發行湖南省分行共同指定的湖南省糧油產品質量監測中心檢驗,并對檢驗結果負責。中儲糧湖南分公司質檢中心同時開展抽查。中儲糧湖南分公司、湖南省糧食局和農發行湖南省分行要在預案執行結束后1個月內將質量驗收結果匯總報中儲糧總公司。六是共同糾正違規。對于有以次充好、以陳頂新、先收后轉、“轉圈糧”以及未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質價政策等違規違法行為的指定收儲庫點,一經發現要立即停止收購,責令其收購的稻谷全部退出最低收購價收購進度和庫存統計,由中儲糧湖南分公司、湖南省糧食局和農發行湖南省分行共同負責追回糧款歸還農發行貸款,扣回全部費用利息補貼,取消其最低收購價收儲資格,收回企業不當得利,上交中央財政,并列入“黑名單”,涉嫌違法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四) 建立聯合監管機制。中儲糧湖南分公司、湖南省糧食局和農發行湖南省分行對最低收購價早秈稻的數量、質量、庫存管理及銷售出庫等共同負責,并逐級落實管理責任,建立定期或不定期巡查制度。各中儲糧直屬庫、地方糧食行政管理部門、農發行分支機構要建立聯合監管責任制度,糧食行政管理部門重點對委托收儲庫點和縣級以上地方政府推薦的1-2家地方國有骨干企業租倉庫點行使監管責任;中儲糧湖南分公司重點對自有及租倉庫點和中糧、中紡、中航工業3家央企的直屬企業及其租倉庫點行使監管責任。確保最低收購價庫存糧食數量真實、質量良好、儲存安全,確保國家需要時調得動、用得上。
(五) 關口前移,嚴防以陳頂新和“轉圈糧”。各中儲糧直屬企業、地方糧食行政管理部門、農發行分支機構要強化政策風險意識,嚴防“轉圈糧”進入今年的最低收購價糧庫存。地方糧食行政管理部門要加強監督檢查執法力度,對收購過程中超收儲能力等異常問題要及時核查,對查實收購“轉圈糧”的各類委托收儲庫點和交售“轉圈糧”的售糧人,依法依規予以嚴厲打擊和懲處。
七、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
相關部門和指定收儲庫點要加強早秈稻最低收購價政策的宣傳,讓廣大農民充分了解最低收購價質價政策。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加強市場監測和信息溝通,密切關注早秈稻市場價格變化,為廣大農民和糧食經營企業提供可靠的信息服務,合理引導市場預期。預案執行期間,各承擔中央和地方儲備早秈稻輪入任務的糧食企業,要充分發揮儲備糧輪換收購的托市作用,優先做好儲備糧食的輪換收購,在有儲備糧輪入任務的地區輪換收購基本結束再啟動最低收購價收購。各級儲備管理單位要加強協同協調,按照全省“一盤棋”的要求合理儲備布局,避免在局部區域收購任務集中導致出現搶購問題,切實做到有序收購。各級政府和糧食行政管理部門要鼓勵和支持各類糧食經營、加工企業積極入市收購,組織外銷和供應市場。按最低收購價收購的早秈稻,由國家有關部門擇機通過糧食批發市場或網上公開競價銷售。
八、加強輿論引導
各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農發行分支機構、中儲糧直屬企業要強化領導,把新聞輿論工作作為“一把手”工程來抓,增強做好輿論工作的敏感性、主動性。要加強同地方主流媒體聯系,積極開展正面宣傳報道,做好政策解讀和一些熱點問題回應,及時有針對性地開展宣傳。對涉及托市收購的新聞宣傳事項,要加強統籌、指導和協調,要健全輿情監控、研判、應急響應機制,新聞信息發布要統一口徑、認真把關、指定人員發布;涉及全局性重大敏感問題的信息發布,要及時報上級審核。新聞發布活動、發布人員和口徑由全省早秈稻最低收購價收購領導小組審定。
九、切實加強對早秈稻收購工作的領導
各有關部門要在當地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周密部署,密切配合,嚴格落實“四個共同”機制,認真做好早秈稻最低收購價執行預案的組織實施工作。各地要建立落實早秈稻最低收購價執行預案的部門聯席會議制度,及時解決預案執行過程中出現的矛盾和問題,既要杜絕“真賣糧難”問題發生,也要防止“假賣糧難”假象導致倒逼不符合條件收儲點違規啟動收購現象的出現。
附件:
1、小麥和稻谷最低收購價執行預案
2、2017年湖南省執行早秈稻最低收購價第一批指定收儲庫點名單
3、中國儲備糧管理總公司擔保法律事務操作指南
4、2017年國家最低收購價早秈稻委托收購合同
5、抵押合同、質押合同、保證擔保合同
6、聯保合同
7、國家政策性糧食收購“一卡通”系統操作規范
中儲糧湖南分公司 省糧食局 農發行湖南省分行
2017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