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材料:《醫保手冊》、居民身份證、近期免冠2寸相片一張、申報病種的既往相關病史資料(包括原始門診病歷、住院病歷首頁、疾病診斷證明及出院記錄、近期相關的檢查、化驗報告單)。
辦理流程:
一、攜帶相關資料到指定初審鑒定醫院申報,并確定就診醫院;
二、初審鑒定醫院初步鑒定,并提交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醫保處。
三、醫保處組織醫療專家委員會進行復審。
四、復審合格的,將《特殊病種門診專用病歷》發放到初審鑒定醫院。
五、初審鑒定醫院負責將《特殊病種門診專用病歷》給參保人員。
六、參保人員持《特殊病種門診專用病歷》到就診醫院門診治療或憑醫院處方到四家特醫門診定點藥店購藥。費用在就診醫院或藥店即時報銷,參保人員只需支付個人自費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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