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轉發《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湖南省財政廳關于調整城鎮職工醫療保險政策有關
問題的通知》的通知
各縣區(管理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
現將《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湖南省財政廳關于調整城鎮職工醫療保險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湘人社發﹝2016﹞4號)轉發給你們,并結合我市實際提出以下要求,請一并遵照執行。
一、提高職工醫療保險基金支付限額。自2017年1月1日起,結算年度內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最高支付限額統一確定為10萬元,職工大病醫療互助最高支付限額統一確定為30萬元。超過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最高支付限額的醫療費用,按規定納入職工大病醫療互助基金支付。
二、調整職工大病醫療互助繳費標準。自2017年起,各統籌地區職工大病醫療互助繳費在現行標準上統一上調30元,調整后的繳費標準為140元/人/年。
永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永 州 市 財 政 局
2017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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