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財金函〔2016〕71號
各市州、省直管縣市財政局,省直有關單位:
為在全省大力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以下簡稱PPP)模式,扎實推進我省PPP項目示范工作,助推更多PPP項目落地實施,充分發揮PPP在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等方面的積極作用,根據《財政部關于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項目財政管理暫行辦法》(財金〔2016〕92號)、《湖南省財政廳關于推廣運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的指導意見》(湘財金〔2014〕49號)精神,現啟動全省第四批PPP示范項目申報篩選工作,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示范項目申報條件
(一)項目屬于能源、交通運輸、市政公用、水利、環境保護、農業、林業、科技、保障性安居工程、醫療衛生、養老、教育、文化、體育、旅游等適宜采用 PPP 模式的公共服務領域?!?/p>
(二)項目已納入城市總體規劃和各類專項規劃,新建項目應已按規定程序做好立項、可行性論證等項目前期工作。
(三)合作期限原則上不低于10年。對采用BT方式的項目,或通過保底承諾、回購安排等方式進行變相融資的項目,將不予受理?!?/p>
(四)項目應有現金流且項目收入能夠覆蓋50%以上運行成本?!?/p>
二、示范項目申報程序
(一)市縣項目由市縣財政部門會同本級行業主管部門聯合組織初選。通過初選的項目由市州財政部門統一匯總,在PPP綜合信息平臺進行線上填報。申報材料紙質蓋章件請與電子版同時報送,并抄報相關行業部門?!?/p>
(二)省直項目由相關省直行業主管部門提交省財政廳對口部門預算處室簽署意見后,報送省財政廳PPP辦公室統一匯總。申報材料紙質蓋章件與電子版同時報送,由相關省直部門統一到PPP辦公室進行線上填報?!?/p>
三、時間安排
2016年12月30日前,各市州財政局、相關省直行業部門應提交本地區示范項目申報材料,逾期不予受理。2017年1月,省財政廳組織開展項目評審,按照項目最終評分由高到低的順序,綜合行業、類型、地區分布等,形成示范項目名單?!?/p>
四、申報要求
(一)市縣財政部門及相關省直行業部門應嚴格按照評審 標準(詳見附件1)和申報材料要求(詳見附件3)組織編制申報材料,并提交項目申報清單(詳見附件2)。項目申報清單和申報材料需提供書面紙質件一份,同時提供電子版光盤。對未按要求提交完整申報材料的,不列入備選項目清單?!?/p>
(二)項目申報篩選注重與我國“十三五”期間重大問題、重點項目有機銜接,鼓勵行業破冰、區域集群和模式創新,推動實現行業引領、區域帶動和創新示范效應?!?/p>
(三)請各市州、省直管縣市財政局嚴格篩選上報第四批備選示范項目,以市州為單位匯總上報,每個市州申報項目數量原則上不超過20個。
項目示范是財政部門規范推廣PPP模式的重要抓手。各級財政部門要高度重視此次示范項目申報工作,配備必要的業務骨干人員,優質高效地抓好相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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