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審計局關于永州市2008年抗冰救災
款物跟蹤審計結果的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第二十三條的規定和湖南省審計廳關于全省抗冰救災款物跟蹤審計工作會議精神,我市審計機關自2008年5月21日至2008年6月28日對全市2008年抗冰救災款物收支管理及災后恢復重建支持政策的落實情況進行了跟蹤審計。本次審計具體審計了市、縣(區)財政局、民政局、慈善會和紅十字會,實地抽查了部分鄉鎮,走訪調查了部分行政村和災民?,F將審計結果公告如下。
一、災情和救災工作概況
2008年1月11日至2月3日,我市遭受了百年不遇的冰凍災害,全市受災人口高達460.19萬人,因災被困42.79萬人,飲水困難87.54萬人,緊急轉移安置37萬人,農作物受災面積17.94萬公頃,絕收面積8.6萬公頃,損壞房屋15.23萬間,倒塌居民住房5430戶1.9萬間,全市缺糧75.56萬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13.24億元。災情發生后,市委、市政府對抗冰救災反應快、部署早、措施硬,及時提出了“一抗四保”的總要求,即:抗大災,保生命安全萬無一失、保供電有序、保主通道的暢通、保生活有序和大局穩定。在市委、市政府的堅強領導下,各級各部門集中人力物力財力搶修公共基礎設施、解決受災群眾生產生活保障問題、維護社會大局穩定,抗災、救災和災后重建工作有力、有序、有成效。
二、抗冰救災資金收支情況
1、抗冰救災資金收支情況
截至審計日止,全市抗冰救災資金總收入7122.24萬元,其中財政救災資金4012.43萬元,救災募捐資金3109.81萬元;全市抗冰救災資金總支出5663.02萬元,救助性支出5555.69萬元,工作經費支出107.33萬元。
2、中央和省級抗冰救災資金撥付情況
市財政局相關賬目反映,收到省財政廳下撥款3670萬元,撥付至11個縣區財政局3488萬元,兩個管理區118萬元,福田茶場29萬元,市民政局35萬元;省民政廳下撥募捐款2430萬元,撥付至11個縣區民政局2347萬元,兩個定向捐贈單位65萬元,市救助站10萬元,市殯儀館8萬元。
3、抗冰救災資金結余情況
以上抗冰救災資金收支兩抵,結余1459.22萬元。其中:應撥未撥的救災款40.11萬元、應撥未撥的募捐款1419.11萬元(其中房屋重建資金結余1279.14萬元)。
三、抗冰救災募捐物資管理發放情況
各縣區民政局及紅十字會賬面反映,抗冰救災期間全市各縣區募捐物資計價總收入247.23萬元,其中:省下撥募捐物資計價129.14萬元、市募捐物資計價105.29萬元、縣區募捐物資計價12.80萬元;各縣區募捐物資共計發放235.63萬元,物資結存11.60萬元。
四、審計發現的問題
?。ㄒ唬┛贡葹目钗飺芨?、發放不及時。
經審計發現,各縣區抗冰救災資金撥付不及時1646.49萬元(其中房屋重建資金1279.14萬元), 道縣民政局、寧遠縣民政局、江華縣紅十字會等單位物資撥付不及時9.1萬元。
在對各鄉鎮各村各戶走訪調查過程中,發現零陵、雙牌、江華、寧遠、新田、藍山等縣區部分鄉鎮、辦事處未及時發放抗冰救災款285.49萬元。
?。ǘ┛贡葹馁Y金使用欠規范。
經審計發現,雙牌縣預留救災財政資金結余25.7萬元用于一般性社會救助。市民政局以永民發〔2008〕18號《關于下撥賑災募捐資金的通知》撥市救助管理站10萬元用于救助冰災中流落街頭和滯留在站的人員,撥永州市殯儀館8萬元用于購置發電設備(因冰災館內基礎設施受損,電桿倒塌,斷電停水)。零陵區民政局違規從抗冰救災資金中列支福利工廠冰雪損失、區教育局教師住房維修、冰雪引起火災損失2.76萬元;該區各鄉鎮從抗冰救災資金中列支冰災受損維修、電力搶修、租鏟車、購鏟雪工具、道路維修、購碾米機組等26.25萬元。新田縣個別鄉鎮將抗冰救災資金用于救災物資租車費、慰問金等0.92萬元。藍山縣將救災資金9萬元分配用于敬老院建設,該縣個別鄉鎮將下撥的中央救災資金用于滯留車輛及旅客開支3.67萬元。
(三)倒房統計欠準確。
審計抽查發現,部分鄉鎮的災區倒房間數和倒房戶統計不準確,還存在區、鄉(鎮)無上報倒房戶名單而領取倒房補貼等現象,同時部分鄉鎮倒房重建補貼沒有按規定的標準發放。
?。ㄋ模┛贡葹目钗锇l放欠規范。
部分鄉鎮一些村組在分發抗冰救災款物過程中未張榜公布、公開發放過程,個別村還存在虛報冒領、平均分配、向群眾收取救災物資運費等情況。有些鄉鎮以春節慰問金的方式發放救災資金。有些鄉鎮民政辦會計基礎工作差,個別鄉鎮把雪災救濟款與春荒救濟款混合在一起發放,甚至有個別的村干部代領救災款至抽查日止還未發放到災民手中。有的村留出部分救災款項用于維修水利設施等。
?。ㄎ澹┚葹奈镔Y管理制度不夠健全。
部分縣區民政局未制定救災物資相關管理制度,內部控制制度不健全,部分物資的收發手續不全、情況不清。如采購大米沒有入庫清單,每袋大米既有15公斤的,又有25公斤的,而登記臺賬籠統以袋為單位,沒有分別登記,發放時也沒給鄉鎮物資清單。因此,存在救災物資發放、結存情況不明,個別鄉鎮接收數與縣下撥數不相符的現象。
五、整改情況
在現場審計和對鄉鎮抽查結束后,各縣區審計組及時與相關部門和各鄉鎮的負責人交換了審計意見,要求相關部門和各鄉鎮對上述問題立即整改。各縣區政府非常重視對問題的整改。如零陵區委、區政府專門組織區財政局、民政局、監察局、審計局聯合對全區所有抗冰救災資金進行了全面審計并采取了相應的措施,促進救災資金的撥付和發放。寧遠縣財政局設立了抗冰救災資金專戶,負責資金的撥付和報賬工作,并及時組織人員對安居工程和倒房重建工程進行檢查驗收。該縣政府對縣財政局社保資金專戶2008年1月31日撥給縣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的抗冰救災應急資金50萬元、2月20日撥給永安燃料工業有限公司的冰凍期間液化氣價格補貼款11.8萬元,合計61.8萬元,決定調整支出渠道,在預備費中列支。對該項支出。各鄉鎮也果斷采取措施,加快了救災資金的發放。
六、審計建議
1、嚴格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政策,做到救災款物??顚S?,對未撥付的救災款物要盡快撥付,并及時足額發放到受災群眾手中,確保救災款物下放公開、公平、公正,確保救災款物按照規定用途及時有效使用。
2、要對民政資金實行專人負責,專賬管理,以適應新時期民政工作的需要。
3、改革現有的民政資金發放制度,改變以往簽名領款的形式,與設在農村的金融機構協商,由金融機構代發民政資金。有些每年都要發放的民政款由民政所根據名單在金融機構為每個農民開戶,并將存折交給農民。發放資金時將資金轉賬到金融機構,由金融機構按發放名冊打入農民的存折中。這樣,既能保證民政資金的快速發放,又能確保民政資金不被挪用。
4、各鄉鎮政府要加強對各行政村救災款物分配的監督。建議各鄉鎮在發放救災資金時先由行政村報名單,由鄉鎮政府審查同意后才能發放。
5、建立健全民政工作制度,規范民政工作。有些鄉鎮民政助理員變動頻繁,又都是兼職的,缺乏統一的培訓,工作不夠規范。對此,民政部門應加強對民政助理員的培訓,制定統一的工作規程,規范民政資金發放手續,嚴格日常監督,提高鄉鎮民政工作的質量。